安徽池州海螺水泥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意见发布
6月29日,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显示,原则同意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772-007-50)370吨,转移至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3日。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申请材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桂环函[2023]849号),经研究,现提出许可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772-007-50)370吨,转移至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3日。
二、原则同意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废胶片(hw16,900-019-16)25吨,转移至广西伟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你们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批复的转移种类、数量和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应当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及路线报告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
四、池州市、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辖区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2023年6月27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z6尊龙z6的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z6尊龙z6的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z6尊龙z6的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